物流一詞最早來源于美國。2001年8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物流術語》中,對物流進行了定義“物流是指從供應地向接收地的實體流動過程。根據實際需要,將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配送、處理等基本功能實施有機結合。” 評價物流體系有五個主要因素,它們是:品質、數量、時間、地點和價格。品質是指物流過程中,物料的品質保持不變。數量是指符合經濟性的數量要求和運輸活動中往返運輸載重盡可能滿載等。時間是指以合理費用及時送達為原則做到的快速。地點是指選擇合理的集運地及倉庫,避免兩次無效運輸及多次轉運。價格是指保證質量及滿足時間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物流費用。2009年2月25日,物流行業成為國務院常委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十大產業振興規劃中的第十個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