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適用于信號指示和安全警示的作業需要,并可作為工作照明或應急照明之用。 一 性能: 信號功能:紅、黃、綠三色信號光源可任選兩種配置為長明信號,其連續工作時間不少于10小時,可視距離達1500米;同時可為各種工作現場提供移動工作照明或應急照明。 調控方式:采用編程IC控制電路,兩種信號及信號與照明之間可隨意轉換,并具有互鎖功能;按鈕式和撥動式開關操作簡單,切換方便。 使用特性:高能無記憶電池充放電性能好,自放電率低,經濟環保;特種信號光源和照明光源亮度高、壽命長,高效節能;可靠性強,密封性好,可滿足各種環境和條件的工作需要。 保護電路:特殊的電路設計具有放電保護功能,可防止電池過放,確保電路不發生短路等故障;智能型充電器設有過充、短路保護和充電顯示裝置。 適用性能:外觀美,結構巧,重量輕,體積小,可掛在腰間或放在衣袋中攜帶,方便適用。 二 使用: 1、使用時,按壓按鈕開關,照明光亮,再按即滅;向左撥動撥桿開關,發出紅色信號,重復左撥即滅;向右撥動撥桿開關,發出綠色或黃色信號,重復右撥即滅;照明及兩種信號方式間可任意切換。 2、充電器內置充電保護裝置,當充電器接上電源不充電時,指示燈為綠色;接上燈具充電時,指示燈為紅色表示正常充電,指示燈轉換為綠色時表示電池已充滿;燈具尾蓋上的充電插口為大小孔,只要將充電器的輸出插頭對應插入充電口即可進行充電。 3、一次充滿電后,可在6個月內隨時使用;若長期放置不用,使用前應充電4~6小時。 4、使用中,電池電量即將耗盡時,燈具的光亮度會急劇減弱,此時應停止使用并 進行充電或換上備用電池。 5、更換燈泡時,先擰下前蓋,取出舊燈泡,然后從前蓋中取出備用燈泡,插入燈座孔內,再將前蓋擰緊。 三 注意: 1、攜帶或運輸時,應確保按鈕開關和撥杠開關免受外物觸碰,以防接通耗電。 2、在環境溫度較高的場所充電或連續放電時,燈具表面略有溫升,此屬正?,F象。 3、只能用配套的充電器對燈具進行充電。 4、不要隨意拆卸燈具結構件,尤其是密封件。 5、在腐蝕性環境中使用后應揩拭表面。 四 技術參數: 額定電壓:-3.6V 額定容量:1.8 Ah 平均使用壽命:≥100000 h(信號)≥1000 h(照明) 連續放電時間≥10 h(信號) ≥3 h(照明) 充電時間:6 h電池使用壽命:1000 (循環) 外形尺寸:φ39×115 mm(外徑×長) 重量:0.13 kg 外殼防護等級:IP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