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適用于刑偵、事故現場拍攝和各種夜間攝影作業的照明需要,并可作為夜間工作照明。 一 性能: /聚光柔和,光斑均勻,顯色性好,失真度低,具有較理想的柔聚光效果,通過調節鏡頭能方便快捷地調整光斑焦距,可用于刑偵、交通事故現場攝影及各種痕跡、指紋拍攝。 /特制高色溫燈泡壽命長,耗能少,光通量1200流明,連續工作時間不低于1.5小時。 /高能無記憶電池比容量高,無污染,充放電性能優異,自放電率低。 /外殼采用進口高硬度合金材料,具有較高的抗強力碰撞和沖擊能力;防塵、防濺水,耐腐蝕。 /設有低電壓保護和防誤操作裝置,不用時可以將開關鎖死;可采用手提、肩挎等攜帶方式,外形美觀,體積小,重量輕。 二 使用: 1、使用時,先將后蓋上的開關鎖撥向上方,然后向左或向右撥動開關撥輪均可照明;根據照明現場的需要,將調焦鏡頭順時針向外旋出,使光斑達到理想效果;使用完后,將開關鎖撥向下方,鎖住開關,以防開關誤動。 2、使用中,如果電量即將耗盡,報警電路將使燈光亮度突然變暗,并在10分鐘左右自動切斷電源,此時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充電。 3、每次使用后都應及時補充充電,保證電池經常處于足電狀態;充滿電后,可以在45天之內隨時使用;若長期放置不用,在使用前應充電6~8小時。 4、充電時,將充電器輸入端接到市電上,充電器指示燈亮紅燈;將充電器的輸出端插頭插入燈具充電插口,充電器指示燈轉綠燈;當充電器指示燈再次轉紅燈時,表示電池已充滿電;充電器內置充電保護裝置,燈后蓋上的兩個充電插口不分正負極。 5、換燈泡時,將后蓋逆時針旋松,拉出燈體,旋開燈體頂端透鏡固定環,取出舊燈泡,新燈泡插入燈座插孔(必須插到底部),然后將透鏡固定環裝回旋緊,再將后蓋旋入燈筒旋緊即可。 6、使用時如發現透鏡表面有灰塵、污跡等,應用軟布、紙清潔擦拭后再使用;每半年清洗一次鏡片,如鏡片表面損壞,則必須更換。 三 注意: 1、攜帶或運輸包裝時,必須將開關鎖定,以防在運輸途中開關誤動。 2、嚴禁將燈打開后,把燈的透明件朝下放置在桌面上。 3、勿將燈光直接照射人眼。 4、保持透鏡表面的清潔、完好,以免影響光斑效果。 四 技術參數: 額定電壓:—12 V 額定容量:2.7 Ah 平均使用壽命:≥1200h 連續放電時間:> 1.5h 充電時間:8~10h 電池使用壽命:1000 (循環) 外形尺寸:φ69.5×220mm 重量:1.5kg 外殼防護等級:IP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