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過期食品處理辦法以及銷毀流程  過期食品銷毀處理、過期干貨銷毀、不合格食品處理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查處機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報送體系,制定完善食品生產加工環節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環節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銷毀的管理制度,防止過期、腐敗變質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產經營環節,食品經營企業在定期檢查庫存和待銷售食品過程中,發現食品已經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應當將其立即下架,停止銷售,就地銷毀,不得退還給供貨商或者生產者,并建立銷毀記錄臺賬。  
對不合格食品銷毀處理流程:  
1、咨詢產品報廢產品銷毀中心。  
2、提供所報廢的清單及對產品銷毀的程度要求。  
3、制定產品銷毀綜合處理方案。  
4、報廢產品安全轉移至產品銷毀現場。  
5、全程監督(錄像、照片)產品銷毀處理過程、雙方核實確認報廢產品銷毀的數量及滿意程度。  
6、產品銷毀處理公司開具《產品銷毀證明》報告給產廢方。  
7、開具憑證。  
8、銷毀程序結束。  
9、后期回訪優化銷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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