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標準與法規》及實施細則進行處置。在處理不合格產品的
過程中, 
我們從產品裝車到貨物銷毀結束進行全程監控,嚴格掌控不合格貨物的關鍵處理環節和風險點。根據
采樣記錄, 
嚴格核查待銷毀物品的品名、型號、數量等信息要素,并設立待銷毀貨物專用庫, 
最后在處理中心以焚燒發電與粉碎處理的綠色環保方式作銷毀處理 
確保產品無法恢復,此舉消除了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場的安全隱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維護企業市場品牌榮譽。同時,綠色科學的銷毀方式也降低了環境污染風險。 
可銷毀:糧食、食用油、冷凍食品、速凍食品、過期紅酒,過期葡萄酒,過期糖,乳制品、肉及其制
品、消毒鮮乳、水產品、罐頭、食糖、調味品、膨化食品、巧克力、糕點、餅干、炒貨、蜜餞果脯、
果凍、冷食、飲料、豆制品、醬腌菜、酒等。
食品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食品安全監管制度設計和監管能力短時間內沒有跟上。我國食品安全監管
實行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長期以來,食品進行監管政出多門卻問責無門,容易產生“人人
都管事、事事無人管”的監管盲區。同時,食品安全監管能力也存在不少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