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離婚律師——著名西安離婚律師王繼平,針對當事人提出的訴訟離婚需要經歷哪些程序和階段的離婚咨詢問題,西安離婚律師王繼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作出如下解答: 單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案件,訴訟當事人在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這個訴訟程序中,要經歷以下三個必經階段。 第一階段:離婚案件的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主要是身份證和結婚證等; 2、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的立案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被告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案件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審理階段,主要是開庭審理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合議庭合議宣判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后,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西安離婚律師法律咨詢電話:13772172229. QQ:609114770. 西安離婚網:http://www.sxlihu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