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材料安全說明
MSDS評估認證報告是應產品進口國的法律規定與要求編寫的。目前化學品評估編寫的法律規定,國際上尚沒有統一的標準,一般國際通行的版本是歐盟的EEC/ISO版本,和美國的OSHA及ANSI版本。由于各個國家,甚至各個州的化學品管理及貿易的法律文件不一樣,有的每個月都有變動,如果提供的MSDS報告不正確或者信息不完全,將面臨法律責任追究。
編制符合法律法規要求、高水準的MSDS的難點在于:一是除了測試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外,測試化學品的毒理數據費用太高。如果化學品是復合品或摻有添加劑或存在反應副產品,那么編制者就很難對該產品毒理性能做出正確的評估。如果供應商提供的MSDS存在錯誤或失實,或故意隱瞞有害信息,造成用戶的人員傷亡或環境污染,用戶往往要求MSDS的提供單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編制的MSDS必須符合買方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有關危險化學品的法律法規。然而不同的國家,甚至同一個國家不同的州(例如:美國)都有自己對MSDS的不同要求。同時一些數據或名錄也會經常變化(例如,ACGIH每年一次公布新的接觸閾值,NTP每兩年一次公布新的致癌物質名錄),所以使得編制符合要求的MSDS更為困難。
所以目前國外的客戶一般都要求其材料供應商,提供經專業的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的MSDS材料安全評估認證報告,防止由于材料供應商自己編寫的MSDS報告不符合相關國家的法律規定,或者MSDS報告提供的材料安全數據不符實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法律責任。MSDS的評估認證是衡量一個公司實力、形象以及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在當前化工的國際貿易中,國內許多企業至今還不十分了解各國法律強制出口方必須隨化學品提供MSDS 評估認證報告。沒有MSDS評估報告,許多企業產品出口渠道難以打通,國際買方容易誤解賣方企業不規范,沒有信譽,是不守法的粗放式小企業,從而不敢進口其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