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于信號指示和安全警示的作業需要,并可作為工作照明或應急照明之用。
一 性能:
信號功能:紅、黃、綠三色信號光源可任選兩種配置為長明信號,其連續工作時間不少于10小時,可視距離達1500米;同時可為各種工作現場提供移動工作照明或應急照明。
調控方式:采用編程IC控制電路,兩種信號及信號與照明之間可隨意轉換,并具有互鎖功能;按鈕式和撥動式開關操作簡單,切換方便。
使用特性:高能無記憶電池充放電性能好,自放電率低,經濟環保;特種信號光源和照明光源亮度高、壽命長,高效節能;可靠性強,密封性好,可滿足各種環境和條件的工作需要。
保護電路:特殊的電路設計具有放電保護功能,可防止電池過放,確保電路不發生短路等故障;智能型充電器設有過充、短路保護和充電顯示裝置。
適用性能:外觀美,結構巧,重量輕,體積小,可掛在腰間或放在衣袋中攜帶,方便適用。
二 使用:
1、使用時,按壓按鈕開關,照明光亮,再按即滅;向左撥動撥桿開關,發出紅色信號,重復左撥即滅;向右撥動撥桿開關,發出綠色或黃色信號,重復右撥即滅;照明及兩種信號方式間可任意切換。
2、充電器內置充電保護裝置,當充電器接上電源不充電時,指示燈為綠色;接上燈具充電時,指示燈為紅色表示正常充電,指示燈轉換為綠色時表示電池已充滿;燈具尾蓋上的充電插口為大小孔,只要將充電器的輸出插頭對應插入充電口即可進行充電。
3、一次充滿電后,可在6個月內隨時使用;若長期放置不用,使用前應充電4~6小時。
4、使用中,電池電量即將耗盡時,燈具的光亮度會急劇減弱,此時應停止使用并 進行充電或換上備用電池。
5、更換燈泡時,先擰下前蓋,取出舊燈泡,然后從前蓋中取出備用燈泡,插入燈座孔內,再將前蓋擰緊。
三 注意:
1、攜帶或運輸時,應確保按鈕開關和撥杠開關免受外物觸碰,以防接通耗電。
2、在環境溫度較高的場所充電或連續放電時,燈具表面略有溫升,此屬正?,F象。
3、只能用配套的充電器對燈具進行充電。
4、不要隨意拆卸燈具結構件,尤其是密封件。
5、在腐蝕性環境中使用后應揩拭表面。
四 技術參數:
額定電壓:-3.6V
額定容量:1.8 Ah
平均使用壽命:≥100000 h(信號)≥1000 h(照明)
連續放電時間≥10 h(信號)
≥3 h(照明)
充電時間:6 h電池使用壽命:1000 (循環)
外形尺寸:φ39×115 mm(外徑×長)
重量:0.13 kg
外殼防護等級:IP65
五 品質保證:
本產品嚴格按照ISO9001:2000國際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進行質量控制,確保產品質量高于國家標準,完全達到設計要求,產品實行6年保用,光源保用一年 ,自購買之日起6年內,產品正常使用下出現任何故障由本公司負責免費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