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將開關打到“ON”的位置,即可點亮燈泡。 ② 如果電量即將耗盡,燈光會突然閃爍一段時間,并自動切斷電源,此時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充電。 ③ 燈具的正常充電時間為6~7小時。充電時,將充電器輸入插頭插入220V市電插座,此時其指示燈顯示紅色。再將充電器的輸出插頭插入燈具后部的充電插口(兩個充電插口不分正負極),此時其指示燈變為綠色。當充電器的指示燈由綠變紅,表明燈具已經充滿電了。 ④ 拆卸燈泡時,先把前蓋旋開,打開反光鏡,并將反光鏡底部的鎖定螺絲擰開,取下燈頭固定座和燈頭固定上蓋,再將連接舊燈泡的兩個插接件斷開。安裝燈泡時,與拆卸燈泡方式相反即可。 警告: 1、每次使用后應及時進行充電。 2、點亮時,不要拆卸燈具。 3、更換燈泡時,要將開關斷開再換。更換燈泡過程中,注意不要閉合開關。
三 注意:
① 攜帶或運輸時,必須將開關打到“OFF”的位置,以防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 ② 勿將燈光直接照射人眼(因強光可能使人眼受到傷害)。 ③ 燈具正常使用時,透明件中心溫度較高,不得用手直接觸摸。 ④ 不要隨意拆卸燈具的結構件,尤其是密封結構件。 ⑤ 在腐蝕性環境或海水中使用后應揩拭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