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硬件工程師負責原理圖,元件清單制作并存檔。軟件工程師負責源程序、目標代碼的編號和存檔;
        b.測試組按《樣機需求單》的要求測試并填寫《測試記錄》,外觀檢查依據《整機外觀檢驗標準》。新產品樣機需抽1-5臺做高低溫測試、裝車測試,雜訊測試,并填寫《測試記錄》、《雜訊測試報告》、《高低溫測試報告》,做過雜訊測試的機不能出樣;
        c.  樣機制作過程中,如發現樣機無法按交期準時完成,開發部負責人需及時通知樣機需求客戶,并會同樣機單位負責人協商解決;
        d.  樣機制作完成后,提供說明書及安裝線路圖,按包裝要求裝盒包裝,須由開發部負責人復查,并填寫相應《樣機性能/功能確認表》。
        e.《樣機需求單》、《樣機性能/功能確認表》、已做過的測試報告(《測試記錄》、《雜訊測試報告》、《高低溫測試報告》)需由開發部存檔,以備查用。新產品樣機還需將以下資料存檔:原理圖、PCB板圖、焊裝圖、線材圖、安裝線路圖、說明書、CPU源程序、目標代碼等。在原有產品上改動而制作的樣機,上述技術資料發生變更的也需將變更后的資料存檔。
      (3)  樣機簽收由開發部填寫好《樣機簽收一覽表》、《樣機性能/功能確認表》,隨同制作好的樣機一起送達相關樣機需求客戶簽收。
      (4)  樣機投訴及不良品處理樣機需求客戶收到樣機后進行測試,如果測試發現軟件或硬件問題,應做詳細記錄,并書面傳達給開發部,開發部需積極分析原因,找出對策,并作好樣機反饋記錄,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