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盤CE檢測認證,移動硬盤CE檢測認證世通CE檢測認證 021-33637866-615 13817478259陳小姐
“CE”標志是表明產品符合歐洲指令(取代所有國家法規)的唯一標志,這就意味著“CE”標志應取代所有符合國家法規的標志(如德國的GS標志)。成員國應將“CE”標志納入到其國家法規和行政管理程序中。產品上可加貼其他標志,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該標志具有與“CE”標志不同的功能,為該標志提供了其它附加的價值,例如指令未涉及的環境問題。
加貼的是不易引起混淆的法律標志,如制造商保護性商標等。
這些標志不得在含義或形式上與“CE”標志產生混淆
“CE”標志必須由制造商或設在歐盟內受指定的代表加帖。制造商(歐盟內或來自歐盟外)是使產品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最終負責人,制造商也可在歐盟內指定一個全權代表,負責將產品投放市場的人員應承擔制造商承擔的責任。
產品上施加 CE 標志,意味著其制造商宣告:該產品符合歐洲的健康、安全、環保和消費者保護 等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基本要求(在實際中,這些法律多以產品指令的方式發布)。施加 CE 標志的產品,可以合法地進入歐盟統一市場,并自由地在歐盟統一市場內流通。
歐洲經濟區即歐洲聯盟、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成員國(瑞士除外)。 CE 標志推行以前,由于歐共體國家對產品進口與銷售的要求不同,所以彼此間容易形成貿易壁壘,阻礙經濟一體化進程。按照歐共體 1985 年 5 月 7 日的 (85/C136/01) 號《技術協調與標準的新方法的決議》 (New Approach Directives) , CE 標志應運而生。
CE標志認證模式
目前,歐盟認可的使用 CE 標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種:
1. 工廠自我控制和認證
Module A (內部生產控制):
a) 簡單的、大批量的、無危害產品,僅適用按歐洲標準生產的工廠
b) 工廠自我進行合格評審,自我聲明
c) 技術文件提交國家機構保存十年,在此基礎上,可用評審和檢查來確定產品是否符合指令,生產者甚至要提供產品的設計、生產和組裝過程供檢查
d) 不需要聲明其生產過程能始終保證產品符合要求
Module B :
a) 廠家未按歐洲標準生產
b) 測試機構對產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隨機測試
2. 測試機構進行評審
Module B (EC 型式評審):
提交樣品和技術文件到所選擇的測試機構供評審,測試機構出具證書。注:僅有 B 不足于構成 CE 的使用
Module C+B (與型式樣品一致 +B ):
工廠作一致性聲明(與通過認證的型式一致),聲明保存十年
Module D+B (生產過程質量控制 +B):
本模式關注生產過程和最終產品控制,工廠按照測試機構批準的方法(質量體系, EN29003)進行生產,在此基礎上聲明其產品與認證型式一致(一致性聲明)
Module E+B (產品質量控制 +B):
本模式僅關注最終產品控制 (EN29003),其余同 Module D
Module F+B(產品測試 +B ):
工廠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