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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供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疑難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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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14-09-29 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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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疑難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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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新技術企業,問答集錦,如果有疑問或者為企業做免費的測評可以聯系我們,Q:1135205050 Tel:010-52914565 預祝企業朋友們,順利通過2013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者復審。
1、問: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有什么好處?
答:企業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以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企業所得稅的普通稅率是25%。此外,高新技術企業更有機會獲得創業風險資金投資,到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也是以自主創新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
2、問:是不是所有企業都適合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
答:不是。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配套法規,部分企業的稅收優惠幅度可以大于高新技術企業。這些企業即便達到高新企業申報條件,也不宜申請認定。這些企業包括:(一)從事《企業所得稅法》第17條第1款規定的農、林、牧、漁業項目的企業,可以免征、減半征收所得稅,詳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08條 (二)從事《企業所得稅法》第17條第2款、第3款規定的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企業以及環保、節能節水項目企業,可以享受五年的稅收優惠期,前兩年免征、后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詳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09條、第110條 (三)從事技術開發以轉讓研究成果為主的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第27條第4款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11條規定,500萬元以內所得免征、500萬元以上所得減半征收所得稅 (四)新稅法實施后仍在享受稅收優惠過渡政策的企業。依照《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新稅法2008年1月1日實施以前,原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等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新稅法施行后繼續按原優惠辦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滿為止。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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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拓力行顧問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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