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進口葡萄酒到深圳清關報關流程
澳洲進口葡萄酒到深圳清關報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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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廣州海關獲悉,一項旨在鼓勵經香港進口葡萄酒到內地的通關征稅便利措施日前在廣州海關實施,新措施現已在廣州海關駐內港辦事處轄內的新風港、滘心碼頭及芳村碼頭3個口岸先行試點,相關貿易企業可到上述3個口岸提出備案申請。為推進香港建設亞洲區葡萄酒貿易及集散中心,鼓勵葡萄酒進口內地,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于2010年簽訂合作互助備忘錄,對經香港特區輸往內地的葡萄酒提供通關征稅便利措施,簡化通關程序,加快通關速度。同年在深圳海關成功試點,現新增廣州海關試點。
據廣州海關關稅處負責人介紹,這項措施適用于取得認證資格的進出口貿易商,即由符合誠信條件并經香港工業貿易署核定備案的香港出口商出口、由符合誠信條件并在廣州海關核定備案的進口商進口。廣州海關及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在核準企業備案登記后,將在雙方網站上動態公布“備案葡萄酒進口商”及“備案葡萄酒出口商”名單。
凡海關企業分類管理類別為B類及以上、采用電子支付方式繳納稅費、在內地已從事有關葡萄酒進口貿易一年以上的在海關注冊的企業,可到上述指定的3個口岸提出備案申請,海關將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質審核工作。
在進口環節,海關將對“備案葡萄酒進口商”提供價格預審核服務和限時審價通關服務。“備案葡萄酒進口商”可以提前10個工作日選擇上述指定的3個口岸遞交價格預審核申請,海關將在6個工作日內完成價格預審核工作。貨物實際進口時,憑海關制發的《價格預審核通知書》,在30日內享受通關征稅便利措施。對品種曾經進口的葡萄酒,限3個工作日內完成通關手續 對品種從未進口的葡萄酒,限7個工作日內完成通關手續。
目前,廣州海關緊密結合正在實施的綜合業務改革,在落實對進口葡萄酒的現場接單審核和專業審單批量復審的前提下,按新措施要求設定相關通道判別參數,確保試點的備案進口企業享受通關征稅便利。適用該措施經審核無疑問的進口葡萄酒,一般可于一個工作日內審結報關單。
廣州海關新增便利措施 經港進口葡萄酒更暢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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