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巖律師咨詢 石巖律師網上法律咨詢 石巖律師行;深圳職務侵占罪量刑,深圳職務侵占罪怎樣判;專業律師,鄒立洪律師13713662788、0755-33101286,
【職務侵占罪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已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從法條上可見,職務侵占罪在數額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而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解釋,在數額較大上規定了"5000-20000元"的選擇幅度,在數額巨大上,把10萬元作為數額巨大的起點,而且各地區不同,具體的數額還會有差異。
【深圳市職務侵占罪量刑標準】
1、 立案標準,在深圳是1萬元(屬于數額較大)起,職務侵占數額在1萬以上40萬以下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40萬以上屬于數額巨大.,職務侵占數額在40萬以上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深圳市職務侵占罪辯護律師】【深圳市刑辯專家律師】
廣東資深律師鄒立洪,自執業以來出庭辯護近百起,辦案經驗豐富,其所提出的辯護意見被法官采納率高,深受當事人信賴,極大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業務范圍:律師會見,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將追究刑事責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親友為其提供無罪、罪輕、減輕處罰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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