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體系的范圍
CB體系覆蓋的產品是IECEE系統所承認的IEC標準范圍內的產品。當三個以上的成員國宣布他們希望并支持某種標準加入CB體系時,新的IEC標準將被CB體系采用。目前使用的IEC標準發布在CB公報和IECEE網站上。
目前電磁兼容性(EMC)沒有納入CB體系,除非所使用的IEC標準特別要求。但是,CB體系已經開始向其成員他們對與安全測試一起進行EMC測量的意愿。這一調研的結果將公布在以此為主題的CB公報上。
申請CB證書
一.關于CB測試證書的申請,應注意以下幾點:
1) CB測試證書的申請可以由申請人提交給任一覆蓋該產品范圍的“發證/認可”NCB。
2) 申請人既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得到授權,代表制造商的實體。
3) 申請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國家中生產產品的一個或多個工廠。
4) 位于沒有IECEE成員機構的國家內的申請人/制造商/工廠需要為每份CB測試證書支付額外的費用,
以補償體系的運行成本。這一費用由受理CB測試證書申請的NCB收取,并將打入IECEE的賬戶內。
5) 申請人可以要求NCB根據產品銷往國的國家差異測試產品。
二.制造商要獲得目標市場的產品認證包含以下程序:
1) 向目標國家的NCB提交的申請;
2) CB測試證書;
3) CB測試報告(可以包括國家差異);
4) 當目標市場的NCB要求時,向其提供產品樣品。要求樣品的目的是為了證實產品與最初發
證NCB測試的產品是一致的,而且已經覆蓋了國家差異。
CB測試證書和CB測試報告
CB測試證書是由授權的NCB頒發的正式的CB體系文件,其目的是告知其它的NCB:已測試的產品樣品被認定符合現行要求。CB測試證書不應該用于廣告,但是允許將已有的CB證書作為參考資料。
CB報告是一種標準化的報告,它以一種逐條的形式列舉相關IEC標準的要求。報告提供要求的所有測試、測量、驗證、檢查和評價的結果,這些結果應清楚且無歧義。報告還包含照片、電路圖表、圖片以及產品描述。根據CB體系的規則,CB測試報告只有在與CB測試證書一起提供時才有效。如果一個NCB有必要的測試設備和技術能力,它就可以依據其他國家的國家差異測試和評估產品。這些額外的測試作為附件附在CB測試報告后,通常得到其它認可NCB的認可。
國家差異
國家差異是某個國家的標準與相應的國際標準之間的差別。所有加入CB體系國家的國家差異都提交給IECEE秘書處,并發布在CB公報上。
CB體系的組織結構
CB體系由認證管理委員會(CMC)進行管理,并向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合格評定委員會 (CAB) 匯報。CAB批準CMC關于改變CB體系原則、官員任命、財務和IECEE政策方面的建議。CMC的職責是根據CB體系的原則來運行、發展和改進CB體系,決定接受、拒絕和中止成員資格,決定CB體系新的產品類別和標準。
CMC的成員由來自成員國的代表組成,包括NCB代表、CMC執行人員(主席、副主席、秘書和司庫),測試實驗室委員會(CTL)主席和秘書,IEC顧問委員會(例如ACOS)、安全顧問委員會的代表,IEC的秘書長。
測試實驗室委員會(CTL)由來自NCB和CB實驗室的代表組成。CTL負責處理測試程序,并解釋技術要求、測試條件、測試設備以及比對測試。它的主要目標是增強技術可信度和一致性,這是在CB體系內互認試驗結果所需要的規則和程序 CB體系的規則和程序發布在以下IEC出版物上:
IECEE 01 (IECEE的基本規則和程序)
IECEE 02(CB體系的規則和程序)
IECEE 01描述了IECEE的組織、成員資格、認證管理委員會(CMC)、測試實驗室委員會(CTL)、申訴
委員會、這些委員會及其官員的職能和責任,以及IECEE的全面管理。
IECEE 02描述了CB體系的作用,承認NCB和CB實驗室的標準和擴大其范圍的依據,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