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犬的基本要領包括誘導、強迫、禁止和獎勵。 誘導:用食品等引誘犬做某種動作。誘導與適當的強迫相結合,效果較佳。對幼犬的訓練以誘導為主。但對興奮靈活的犬不宜多用。 強迫:以機械反應和威脅音調的口令為主,強迫犬做出相應動作的手段。強迫訓練開始時,下達威脅音調的口令,并與機械刺激和適當的獎勵相結合,效果較好。強迫手段的刺激強度因犬而異,對靈敏性較強的犬,特別是膽子小一些的犬,刺激強度應相應小一些。 禁止:用威脅音調發出停止動作和糾正不良行為的口令,要伴以有力的機械刺激一起進行。下達禁止令要及時,要在犬的不良行為的初期,態度要嚴肅。當禁止做得好時要予以獎勵。 獎勵:獎勵手段包括賞給食物、撫拍、銜物、游散和用獎勵音調給予表揚。這是用以強化正確動作,調節犬的神經活動狀態的手段。獎勵要及時,要根據興奮程度的不同,給于不同方式的獎勵。如食物獎勵,應在主人先行發出獎勵音調,撫拍后再給予。對于銜取興奮程度高的犬,用銜物獎勵比食物獎勵好。犬崽特別喜歡銜取或撕咬主人的拖鞋、手套、玩具、報紙等。既是一種頑皮的表現,又是長牙齒的需要,是一種鍛煉。在完成高難度項目后,游散是獎勵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