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標線施工方案條件:
 
  (1)設置標線的路面表面應清潔干燥,無松散顆粒、灰塵、瀝青、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質。
  (2)在水泥路面或舊的瀝青路面施加標線需要預涂底油時,先噴涂熱熔底油下涂劑,按照試驗決定的間隔時間噴涂熱熔涂料,以提高其粘結力。
  (3)捷路安交通設施為了確保標線涂料和路面材料完全相適應,底油的類型和用量應經道路監理工程師批準才可執行。
  (4)標線的顏色又分為白色和黃色,應符合路面標線涂料標準的要求,并按監理工程師同意的方法施工。
  (5)標線寬度、虛線長及間隔、點線長及間隔、雙標線的間隔,需按國標和現場實際情況來進行操作.
  (6)如附加的特殊標線的圖案、標記如箭頭及字母等的尺寸應按實際圖紙要求和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國家標線來執行.
  
  (7)所劃標線應該具有順直、平順、光潔、均勻及精美外觀;濕膜厚度符合客戶圖紙上要求,不然應由承工方予以更正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費用等由施工承擔.
  (8)施工過程中若發現有缺陷的、施工不當、尺寸不正確或位置錯誤的標線均應清除,路面應修補,材料應更換.
  (9)涂料在機器內加熱時,溫度應控制在涂料生產商的使用說明規定值內,不得超過最高限制溫度。烴樹脂類材料,保持在熔融狀態的時間不大于6h;樹膠樹脂類材料,保持在熔融狀態    的時間不大于4h.(
   10)熱熔涂料噴涂于路面時的溫度,應符合涂料客戶提供的使用說明的要求,否則將影響噴涂的使用壽命周期。
  (11)施工應在白天進行,如遇上雨天應暫時停止施工則順延工期.
  
 (12)在進行道路施工標線時,應加強交通安全措施,適當設置安全標志提醒,保持車輛及行人在作業區內通行安全,杜絕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