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紡織品出口企業:
紡織品出口許可證申領系統2009年度已于12月25日啟用,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
2009年度申領證書種類范圍:
1、不需申領輸美紡織品各類證件;
2、2009年度只需申領輸歐紡織品產地證、OPT產地證、絲麻產地證、手工制品證,以及輸土產地證和絲麻產地證,不再申領輸歐英文出口許可證和中文證;
3、2009年紡織品須申領與2008年類別一致的輸歐產地證和絲麻產地證,原實行監控的八個類別(4,5,6,7,20,26,31,115)需要英文出口許可證的也只申領產地證,原手工制品證和OPT產地證的類別仍繼續申領,手工制品證也將配套申領產地證;
4、取消原輸歐八個監控類別的企業資質管理
二、申領程序注意的事項
1、2009年度輸土產地證和絲麻產地證的錄入和申領程序與2008年一致;
2、申領2009年度輸歐產地證(含原八個監控類別)和絲麻產地證的程序與2008年單獨申請輸歐產地證和絲麻產地證一致;對于手工制品證,需在錄入主證后,還需錄入中文證,方可打印英文配套證,但不打印中文證;OPT產地證也錄入中文證但不打印;
3、2008年各類紡織品出口證書的申領以及明年第一季度相應的撤換證按原要求辦理。
各進出口企業:
為方便各進出口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順利開展,我局將于2009年12月10日起逐步啟用2010年度進出口許可證申領簽發系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9年12月10日起啟用2010年度出口許可證簽發管理系統;12月25日起啟用2010年度進口許可證簽發管理系統和2010年度輸歐紡織品產地證簽發管理系統;2010年1月1日起啟用2010年度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簽發管理系統,屆時各進出口企業可以申領2010年度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二、2009年12月31日前簽發的2010年度進、出口許可證,有效期自2010年1月1日起,系統將在備注欄自動生成"本證書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字樣,無需申領和審核人員手工錄入。
三、新系統開通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2009年度進出口許可證發證系統保持不變,企業既可申領2009年度的證書,又可申領2010年度的證書,申報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發證年度。
特此通知
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轉自中國商務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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