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塑料集裝袋的再生料問題為確保塑料集裝袋的包裝質量,應高度重視塑料集裝袋的老化問題。為此,國家建材行業主管部門曾要求在生產塑料集裝袋原料中不允許有再生料、回料,填充料的摻入量應嚴格限制在不得超過5%,同時要嚴格控制復膜溫度,避免由于工藝問題引起加速塑料集裝袋老化的問題。再生料的過多加入也是促使塑料集裝袋老化的原因之一。
      
  所以GB/T8946和GB/T8947都對貯運條件有明確規定,即塑料集裝袋應放在陰涼潔凈的室內貯藏,運輸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應靠近熱源,貯存期不得超過18個月。實際上18個月的時間塑料集裝袋就可能老化,所以應縮短塑料集裝袋包裝的有效期,應以12個月為宜。
  儲存。原則上集裝袋裝載料后,應即裝即走,但如因情況需要,不能立即運走,為避免物料損壞,集裝袋應在倉庫內儲存,環境周圍應遠離水、汽、潮濕及高溫源,如在室外存放時,除滿足上述環境條件外,還應注意用蓬布遮蓋,并避免陽光直射。
  如果增加了抗紫外線助劑,集裝袋應用范圍更廣,有更強的競爭力,我國塑編的集裝袋主要出口日本、韓國,并正在大力開發中東、非洲、美國和歐洲的市場。
   
   特別適用于機械化作業,是倉儲、包裝、運輸的理想選擇,可廣泛應用于水泥、化肥、食鹽、糖、化工原料、礦石等散裝物質的公路、鐵路及海上運輸的包裝。因此,近年來世界各國都廣泛地采用集裝袋來運輸粉粒狀貨物。集裝袋的出現和使用,是粉粒狀貨物裝運方式的一次質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