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艙產生背景 人們在出門旅行、進行生產作業、科學研究時,有時會碰到一些不可預計的事件危急人們的生命安全。
為了在發生災難或意外事故時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人們就發明一種具有特殊功能裝置設備,以協助受險人員安全地撤離現場。
救生艙一般為密閉性的艙體結構,有一定容積。根據具體需要,具有良好的牢固性、隔熱性、防水性、保溫性、動力性、耐壓性等,通常為鋼、合金等堅固材料制成。
礦業移動式救生艙現國內礦山安全避險無很好的措施。為在很好保護災變發生后人員安全,設計一種鋼結構救生艙,艙內移動式救生艙配置飲用水和食物。用于礦難發生后的緊急避難,放置于礦山井下作業面附件。在遇險人員無法撤離危險區域時可以迅速躲進救生艙,救生艙無需外部能源補給,就可以為幸存人員躲避有毒有害氣體、濃煙煙塵及氧氣缺乏等危害,提供一段時間的生命生存保障。對于挽救井下幸存人員的生命具有積極而重大的意義。移動式救生艙建設標準 可移動式救生艙是在井下發生災變事故時,為遇險礦工提供應急避險空間和生存條件,并可通過牽引、吊裝等方式實現移動,適應井下采掘作業要求的避險設施。
移動式救生艙根據艙體材質,可分為硬體式救生艙和軟體式救生艙。硬體式救生艙采用鋼鐵等硬質材料制成;軟體式救生艙采用阻燃、耐高溫帆布等軟質材料制造,依靠快速自動充氣膨脹架設。
緊急避險設施的建設應綜合考慮所服務區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發生的災害類型及特點、人員分布等因素,以滿足突發緊急情況下所服務區域人員緊急避險需要為原則。優先采用避難硐室,也可采用避難硐室與可移動式救生艙有機結合的方式。
救生艙應具備安全防護、氧氣供給保障、空氣凈化與溫濕度調節、環境監測、通訊、照明、動力供應、人員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額定防護時間不低于9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