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產品功能特點
1、符合GA30.2-2002強制性標準,并通過GB16806-2006國家標準;
2、采用微機控制技術,技術先進,可靠性高,功能性強,操作簡便;
3、巡檢執行機構是低速驅動風機組,不會對風機機械沖擊,特別對大中功率消防風機意義更大;
4、巡檢執行機構是低速驅動風機組,低啟動電流,低功率損耗,降低運行維護成本;
5、具有人工手動操作、人工操作單臺檢測、定期自動巡檢功能; 
6、定期自動巡檢周期、巡檢時間可現場人為設定,巡檢周期0-720h可調,巡檢時間0-20min可調;
7、對風機的檢測運行速度、排煙保護閥值可按需獨立設定;
8、具有風機保護功能,風機的電機的過流、過壓、欠壓、缺相、短路等保護功能;
9、在巡檢運行時遇消防信號立即自動退出巡檢運行,保證消防設備火災時的正常運行;
10、具有故障聲光報警功能,直至人為現場解除故障為止;
11、具有完善的消防通訊接口,故障聲光報警與消防值班室有互動操作接口(即通信功能);
12、具有巡檢運行時的狀態、操作過程、電流、電壓顯示功能;
13、具有數據、故障自動記錄存儲功能,以便日后查詢;
14、數據、故障記錄的類型及發生的時間,顯示清晰易懂,一目了然;
15、對誤操作具有智能保護功能:防止同時巡檢多臺風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