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對外經貿往來的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企業向國外出口商品,開展經貿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據、證明等文書往來,中國與國外文書真實性的采信與法律效力問題成為一個重要課題。領事認證作為國家之間的文書推介活動,可通過對有關公證文書和商業文書環環相扣的確認,有效避免文書接受國因懷疑簽字或印鑒的真實性而拒絕接受文書。可以說領事認證是企業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證”。要想獲得這個“通行證”,除了要辦理外交部領事司的認證手續外,同時還要辦理外國駐華使館的認證手續。有了領事認證這個“通行證”,企業的文書才能與使用國當地的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國被接受。
下面幾個出口辦理領事認證的小消息,希望可以幫助企業少走彎路,順利走出國門:
上海委內瑞拉領館認證最新:
領館規定,自七月份開始,遞交領館的文件必須要翻譯公司加簽的西班牙語翻譯件,不接受企業提供的翻譯件。
另外,領館現接受公司自己出具的自由銷售聲明類的認證。
關于上海墨西哥領館認證形式的說明:
目前認證完成的文件,領館簽證官現采取數字簽字形式,不簽名,領事認證貼花下方的幾行數字字符就是他們的數字簽名。
伊朗使館認證時間延長:
由于伊朗使館簽證官回國一月,故使館積壓文件較多,辦理時間將會延長,請廣大企業盡量提前辦理,并和客戶做好溝通與解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俄羅斯使館出臺新規:
近日,俄羅斯駐上海總領館出臺了一項新的規定:凡是已經過俄方公司加簽的合同或協議類文件,使館不再受理相關認證申請。對此,俄領館給出的理由是,文件已經經過俄方確認,沒有再做領事認證的必要。請廣大企業在送辦文件時務必注意。
俄羅斯上海領館認證要求如下:
      1、領館對認證文件的俄文翻譯要求比較高,存在退件的可能,建議企業只做英文件,只可送上海領館辦理。
      2、授權書須有簽字、加簽及簽署日期,簽字只可法人簽,并注明簽字人的職務。
      3、商業INV、價格單、報關單、外銷合同、供貨商證明等部分文件領館不予認證。
      4、文件日期不能與當前日期相差太久(三個月內為宜)。
      5、國外證書(包括TUV、SGS、DNV等)領館不予認證,任何形式都不可認證。
烏克蘭使館認證加簽篇:
由于烏克蘭駐上海總領館認證效率太低,且經常莫名閉館,決定不代理上海烏克蘭領館的認證。以后需烏克蘭認證的文件將統往一送北京大使館認證。相關費用不變。
專業辦理巴林分析證明使館認證,各國使館認證加簽,中東各國簽證,各類產地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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