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墜器又叫速差器,能在限定距離內快速制動鎖定墜落物體,適合于貨物吊裝,保護地面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防止被吊工件物體的損壞。
防墜器利用物體下墜速度差進行自控,高掛低用。使用時只需要將錦綸吊繩跨過上方堅固鈍邊的結構物上,將錦綸繩上的鐵鉤掛入“n”形環上,將鋼絲繩上的鐵鉤掛入安全帶上的半圓環內即可使用。工作原理
使用半徑內,不需更換懸掛點。正常使用時,安全繩將隨人體自由伸縮。在器內機構作用下,處半緊張狀態,使操作人員無牽掛感。萬一失足墜落,安全繩拉出速度明顯加快,器內鎖止系統即自動鎖止。使安全繩拉出距離不超過0.2米,沖擊力小于2949N,對失足人員毫無傷害。負荷解除即自動恢復工作。工作完畢安全繩將自動回收到器內,便于攜帶。
防墜器采用獨創的“雙鎖止裝置”結構,鎖止穩定,安全系數高,可靠性好,并有效地解決因傾斜作業下墜搖擺幅度過大而撞擊其他物體而導致的事故。
防墜器控制系統采用特種鋼,并經特種處理,質輕、耐磨、耐腐蝕、抗沖擊,外殼采用鋁合金,質輕,不老化。安全繩選用航空用鋼絲繩。吊繩、安全帶,均做阻燃處理,耐200℃高溫。
防墜器(速差式自控器)
密封的鋁金外殼防墜器,因速度的變化引起自控,是一個具有新型專利的安全產品
通過抗棘齒雙盤式制動系統,有效控制人體失控下墜
作業時可隨意拉出繩索使用。在正常上下(每秒小于2米)情況下不影響正常作業
規格長度有3米、5米、10米、15米、20米、30米、40米、50米、60米。
防墜重量(kg)有效長度(m)鋼絲繩直徑(mm)300KG5、10、15、20、305500KG5、10、15、20、3071000KG5、10、15、2091500KG5、10、15、20112000KG5、10、15、20133000KG5、10、15164000KG5、10195000KG522產品適用于天車起吊時防止被吊工件意外墜落時的安全防護,能有效地保護地面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被吊工件物體的損壞,應用于冶金汽車制造,石油化工、工程建設、電力、船舶、通訊、制藥、橋梁等高處作業場所。此產品只是該系統的一部分,防墜落的系統為:垂直生命系統與水平生命系統。水平生命系統用的比較廣泛。
使用說明
每次使用安全帶時,必須作一次外觀檢查,在使用過程中,也注意查看,在半至1年內要試驗一次。
以主部件不損壞為要求,如發現有破損變質情況及時反映,并停止使用,以保操作安全。
使用方法
速差式自控器固定懸掛在作業點上方,將自控器內的繩索和安全帶上半圓環聯結可任意將繩索拉出,在一定位置上作業。工作完畢,人向上移動,繩即自行收回自控器內。墜落時自控器受速度影響
進行制動控制。試驗時,拉出繩長0.8m,要求模擬人體墜落時下滑距離不超過1.2m為合格。
注意事項
1、防墜器必須高掛低用,使用時應懸掛在使用者上方堅固鈍邊的結構物上。
2、使用防墜器前應對安全繩、外觀做檢查,并試鎖2~3次(試鎖方法:將安全繩以正常速度拉出應發出“嗒”、“嗒”聲;用力猛拉安全繩,應能鎖止。松手時安全繩應能自動回收到器內,如安全繩未能完全回收,只需稍拉出一些安全繩即可)。如有異常即停止使用。
3、使用防墜器進行傾斜作業時,原則上傾斜度不超過30度,30度以上必須考慮能否撞擊到周圍物體。
4、防墜器關鍵零部件已做耐磨、耐腐蝕等特種處理,并經嚴密調試,使用時不需加潤滑劑。
5、防墜器嚴禁安全繩扭結使用。嚴禁拆卸改裝。并應放在干燥少塵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