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RC 為了加強對進口和生產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含試生產)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均須持有經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 SRRC)對其發射特性進行型號核準后核發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出廠設備的標牌上須標明型號核準代碼。 無線電發射設備為無線電通信、導航、定位、測向、雷達、遙控、遙測、廣播、電視及微功率(短距離)等各種發射無線電波的設備,目前由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認定的檢測機構是: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 (State Radio Monitoring Center, SRMC)
申請SRRC需要準備的資料
1. 申請表 (兩份)
2. 委托書(兩份)
3. 客戶的營業執照(Business license)
4. 客戶的ISO證書或公司簡介和公司能力說明
5. 產品的電路圖、說明書、方塊圖、相關的測試報告(如FCC ID)
6. 天線增益(Antenna Peak Gain)和 Antenna pattern
7. 測試指導(Test direction)
8. 公司的營業執照(年檢不能過期)
9. EUT的彩色照片3份(必須包含各接口和各側面)
10. 頻率頻道對照表(如果有很多個工作頻道才要提供,如DSSS或者FHSS工作方式的產品)
深圳市華檢電磁技術有限公司(CNAS編號L5540)
地址: 深圳市南山區龍珠大道光前工業區20棟4樓B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