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PSE認證標志簡介
根據日本電氣法規最新規定,自2001年4月1日起,凡A類產品共112種產品屬于強制認證產品(specified products),日本進口商進口該類電器產品時,必須向日本經濟貿易工業部(Minister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提交測試報告和證書,測試報告和證書必須是由METI認可過的實驗室出具的,這樣的試驗室例如:JQA,JET,UL Apex,非日日本對電池充電器有兩套技術要求,客戶可以任意選擇:
第一種是非常傳統的日本技術要求
第二種是與IEC60950 2nd +A4協調一致的技術要求
建議中國客戶選擇第二種,此種方式下,由于中國和日本都是IECEE-CB成員國,客戶可以先在中國CQC獲得CB報告,然后向日本上述試驗室申請轉CB報告。如果使用方式1,CB報告不能被接受。
如果產品是按滿足第二方式設計,即,按符合IEC60950標準進行設計,則初級電路的所有的安全件如電容器、熱脫扣器等都要符合國際IEC標準。如果產品是按滿足第一方式設計,即,按符合日本國家標準進行設計,則初級電路的所有的這些安全件都要符合日本國家標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選擇了方式1,則不接受CB報告。也不允許將方式1和方式2混合使用。
 
關于工廠檢查
在頒發證書之前,將由檢測機構對制造廠進行工廠審查。檢測和工廠審查都滿足要求后允許在電池充電器上使用PSE標志以及檢測機構的標志。要求對生產的產品進行100%的檢測,但是,不同的產品檢測項目不同,通常是高壓試驗和保護接地連續性試驗。
對于充電器,證書有效期為3年。
法規要求日本的采購商在購進商品后一個月內必須向日本METI注冊申報,并必須將采購商名稱或ID標在產品上,以便在今后產品銷售過程中進行監督管理。
根據產品材料安全法,進口到日本的產品的安全責任全部由日本進口商承擔,因此,進口商必須保存檢測報告和驗貨記錄。進口商也可以通過internet查看驗貨記錄。
http://www.jetro.go.jp/se/e/standards_regulation/index.html
1. 電器及材料安全法  (Electrical Appliance and Material Safety Law)
2. 電器及材料安全法?施行令 (Enforcement Ordinance of Electrical
Appliance and Material Safety Law)
3. 電器及材料安全法?施行規則  (Enforcement Regulations of Electrical
Appliance and Material Safety Law)
4. 電器分類注解 (Explanation on Type Classification)
    MITI頒布的技術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by the Ministerial Ordinance of METI)本國的試驗室如UL也是該類產品(按電池充電器和AC適配器)的授權試驗室。中國目前沒有日本授權的試驗室; B 類產品有340種屬于非強制認證產品(non-specified products),可以由申請商自行測試或由第三方實驗室測試并出具報告,類似于歐洲的CE. 標志如下:
                                                                                         
C類:自愿認證:S標志
      日本S標志是自愿性的產品安全標志,它基于協調日本差異性測試的IEC標準。S標志最初由日本兩個半官方機構-日本品保協會和日本電子電器安全與環境技術實驗室推出。目前由日本電機與電子器具及零件安全認證指導委員會主管。它包括超過50家的政府機構、制造商、進口商、零售商、認證機構和消費者組成等。S標志規范同樣適用于EMC要求。同時,必須執行首次工廠檢查和年度工廠檢查。
 
CANS實驗室-LCS檢測——
專業提供電子電器檢測立訊LCS檢測——
權威專業的電子電器檢測機構.
專業值得信賴!從事建筑,個人防護,電器,玩具的檢測.
電話: 13332928271(黃在英)QQ: 2278009226
公司電話:82591330—— 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