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峰律師事務所(wzsymj)聯系電話:I367-674-686I   很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是死緩,下面溫州刑事律師告訴你死緩是什么?
   死緩是對犯罪分子的一種處罰方式,全稱是死刑緩期執行,指的是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行。根據刑法第48條第1款規定,適用死緩的條件是:(1)罪犯應當判處死刑。(2)不是必須立即執行。根據刑法第50條的規定,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在死緩期間或者期滿之后,有三種處理結果:(1)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2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2)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2年期滿以后,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
   判“死緩”緩刑到期后,一般可以改判為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很少有再執行死刑的。如果在緩刑期間表現惡劣的可能仍會被執行死刑。至于判了死緩的人得多少年才能出獄,這個沒有定論,但通常都是在二十年左右吧,根據具體表現可能更少。
   看了上面的內容,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死緩的含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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