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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很多婚姻都破碎了,那么在離婚的時候,財產應該怎么分呢?什么財產算個人財產呢?下面溫州離婚律師一起來分析分析。
夫妻離婚時都是通過男女平等的原則協商平均分配財產,如果雙方達成協議后,就可以去相關部門辦理離婚手續,但是一
方在財產分配上存在異議的,這樣只能通過法院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來說,法院會對夫妻兩人做調解工作,調解無效后,才
會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進行財產分割。
個人財產:
1.婚前個人財產。這點很好理解,也就是說男方結婚前所購買的房子車子都屬于個人財產,女方購買也一樣。
2.贈與合同確定一方財產。比如說:結婚前,父母全款幫男方購買的財產這種將被視為贈與個人財產,女方無權干預。
3.遺囑合同確定一方財產。比如說:父母過世后遺囑合同確定財產歸自己兒子所有,那么女方無權干預。
4.夫妻各自日常生活用品或因身體受到傷害的醫療費、補助等屬于一方財產。
以上就是溫州離婚律師給大家講解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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