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商標注冊
一、澳大利亞商標概要
1、澳大利亞作為英聯邦國家,其商標法律制度秉承英國法律,深受英國商標法律的影響,明顯帶有英國商標法律制度的烙印。隨著英國商標法的修訂,澳大利亞也在1994年對其最早頒布的1955年商際法進行了修訂。1995年,澳大利亞再次對商標法進行修訂。1995年商標法于1996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同時1955年商標法和1994年商標法廢止。
2、澳大利亞目前采用的是注冊在先原則,兼顧使用在先,或者說以注冊在先原則為主,以使用在先原則為輔。
3、澳大利亞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系列商標、證明商標、集體商標、防御商標、顏色組合商標,立體商標、氣味商標和聲響商標的注冊申請。
4、澳大利亞采用的是《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
5、澳大利亞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馬德里議定書》,以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
國家英文縮寫:AU。
6、官方語言為英語。
7、多類別制度。
二、申請所需材料文件
申請人名稱和地址。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商標圖樣。
三、注冊程序
審查  -公告  -注冊。
回執時間:1-2天
注冊需時:8-13個月
申請受理后,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包括相對理由和絕對理由),如果沒有發生駁回理由,申請予以公告。公告期為  2個月。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同時申請人在公告日期起  6個月內繳納注冊費,商標予以注冊。
四、商標異議期限:2個月
五、官方語言:英語
六、有效期和續展
商標專用權從申請日期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提前一年可辦理;寬展期  6個月(按類收費)。
七、注意事項
酒類商標含地名的,需要在申請中加一條宣誓,宣誓商品來源于該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