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商標注冊
一、俄羅斯商標概要
1、俄羅斯聯邦商標、服務商標和產地名稱法(商標法)于1992年10月17日生效,2002年12月11日修訂,2002年12月27日生效。
2、基于法定程序或依俄羅斯作為成員參加的國際組織獲得注冊的商標在俄羅斯聯邦受法律保護。
3、俄羅斯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的注冊。
4、俄羅斯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5、俄羅斯參加的國際條約和組織包括:《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商標注冊條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7、官方語言為俄語。國家英文縮寫:RU。
8、多類別申請制度。
二、申請所需材料文件
Ⅰ、商標及其說明。Ⅱ、申請書。Ⅲ、申請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Ⅳ、申請人名稱、地址、商品或服務清單。
三、注冊程序
審查-公告-注冊:
回執時間:1-2周。注冊需時:14-20個月
商標申請提交后,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包括相對理由和絕對理由的審查)。商標申請審查通過后,如果沒有發生駁回理由,商標申請將予以核準并公告。
四、商標異議期限:無規定
五、效期和續展
商標專用權從申請日期起算,有效期 10年,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 10年。提前 12個月可辦理;寬展期 6個月。
六、意事項
1、申請中的商標不公告。
2、俄羅斯商標申請主體不能是簡單的自然人,必須為公司或者有商業經營的個人,如個體工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