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C最初是為了執行歐盟一般產品安全指導令的法律要求而制定。其在確定和推進供應商品質及安全上顯著的規范性作用使之迅速發展成為歐洲乃至全球領域零售業的供應商審核標準,目前又擴展到餐飲業領域。 其宗旨在于: ? 提升行為,創造最佳操作實踐 ? 提高供應商標準和一致性,避免產品缺陷 ? 避免對生產廠家的多重審核 ? 支持零售商對于供應鏈的不同水平的目標要求 ? 對一貫的嚴格品質控制行為給予最直接的說明和支持 BRC標準目前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準性文件,其反映了歐盟在食品安全上的法典和實踐要求。其執行是在強制實體的監督下進行的。在2005年的修訂后,其標準反映了: ? 食品成分的可追溯性 ? 食品成分未被其它物質所污染 ? 食品生產供應商要能夠指出其產品中的農作物確切來源 ? 確定對食品生產中各道工序的指導都是充分有效的 ? 記錄可跟蹤的供應商 因此,所有的零售商,生產商,進口商,餐飲業主,原料供應商及食品服務行業人員都可以從上面所體現的標準實質中及大的受益。該標準已經普遍被歐洲,非洲,中東,亞洲,遠東,澳洲和南北美洲的供應商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