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001-2001標準4。3。1要素提出了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策劃的要求,是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基礎和出發點。正確地理解和貫徹4。3。1要素對有效地預防和降低風險、確保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在現場審核中經常發現一些認證組織在4。3。1要素的實施上存在著種種誤區,結果造成危險源辨識不充分、風險評價不準確、風險控制措施不明確等現象。下面結合本人的審核經歷談幾點對策。
一、 危險源辨識的誤區及對策
在這方面,認證組織普遍存在的誤區是危險源辨識靠少數人坐在辦公室里拍腦袋,或是找一份同類企業的危險源清單進行修補作為本企業的來使用。結果出現的問題是危險源辨識不充分、不能真實反映本單位的危險源特色,甚至出現牛頭不對馬尾的荒唐情況。如:有一家包裝材料生產企業現場察看生產線上配置有射源,而查看企業危險源清單卻未列入;有一家建筑企業明明沒有鍋爐,可提供的危險源清單中卻將鍋爐爆炸列入;還有不少企業未對在本單位區域內的勞務供方、相關方可能發生的危險源進行辨識等等。
對策:
1、 危險源辨識要發動群眾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進行,通過生產一線廣大員工積極參與查隱患、找問題,不僅可使危險源辨識工作更加深入,同時還可使廣大員工通過辨識受到培訓和教育,為下一步運行奠定良好基礎。
2、 危險源辨識前要嚴格按標準4。3。1要素的要求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措施策劃的程序作為指導依據。
3、 危險源辨識要圍繞本企業、本單位的產品作業活動逐道工序進行辨識,以防遺漏。同時,不僅要識別正常情況下、還要識別非正常情況下可能發生的潛在危險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不利的環境因素。
4、 危險源辨識要克服“重安全、輕健康”的傾向,注意識別噪聲、粉塵、煙氣、輻射等給員工健康造成危害的危險因素。
5、 除本企業的外,危險源辨識時還要辨識在本企業控制區域內勞務供方、相關方和訪問者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
6、 危險源辨識時應結合本企業實際采取詢問交談、現場觀察、安全檢查表、工作任務分析、事件樹分析、故障樹分析等多種方法進行辨識、驗證。避免單一方法所造成的偏差。
二、 風險評價的誤區及對策
認證組織在風險評價方面的誤區一是對評價方法掌握存在偏差,導致對辨識的危險源風險等級評價偏高或偏低;二是評價時沒有考慮本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現狀,導致評價出的危險源風險等級與企業實際格格不入、相差甚遠。如:一家機械制造企業危險源清單中對辨識出的上班不戴工作帽、不穿工作服的風險等級評價為可忽略風險,而查該廠安全操作規程卻明文規定員工上班必須戴工作帽、穿工作服,尤其對女工還嚴格規定必須戴發罩;有家電力企業連續保持千日安全無事故、多年被行業主管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但該企業提供的危險源清單中卻有近一半危險源風險等級被評價為重大風險,其中還有5項被評為不可容許風險。單從危險源清單來看簡直到了停產整頓的地步了。
對策:
1、 在采用風險評價方法時要充分認識每一種方法的局限性,尤其是采用LEC定量計算法時其實表中給出的分數值帶有很大的定性成分,因此不可機械地套用。
2、 在進行危險源風險評價時要始終結合本單位的管理目標、法規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安全設施配置情況、員工安全意識水平和過去是否發生過事故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危險發生的可能性、暴露頻繁程度和后果,從而客觀的確定風險等級。
3、 對評價出的危險源風險等級,由企業歸口部門組織聘請與職業健康安全有關的各方面專業人員、有經驗的老工人共同進行二次評價、統一審定,以防偏差。
三、 風險控制措施策劃的誤區及對策
認證組織在風險控制措施策劃方面的誤區主要有:就事論事、不夠全面,措施籠統、操作性差,只顧眼前、不顧潛在異常等。如有一家建筑企業危險源清單對辨識出的高處落物危險源的控制措施為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的控制措施為系好安全帶、違章作業控制措施為不違章作業------等;(其實,高出落物的控制措施首先是禁止亂拋撒建筑垃圾,其次才是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的控制措施也不僅僅是系好安全帶)又如一家電建企業危險源清單對辨識出的所有危險源不論是火災、觸電還是高處作業控制措施均為“執行安規”或“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而未注明執行安規哪一條、執行什么安全管理制度;另外,還有不少企業在對危險源進行控制措施策劃時只注重眼前風險控制措施,而忽略了潛在異常情況應急預案的策劃與制定等等。
對策;
1、 危險源風險控制措施策劃應首先著眼于本組織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完善與健全。策劃時要針對辨識出的每一條危險源可能發生的風險第一先查看本組織是否有制度、有規程,若沒有就應制定制度或規程;第二若原來有制度、有規程,要進一步察看制度、規程是否完善、是否能滿足相關法規要求、是否能起到預防和控制風險的作用。若不能就要修改制度或規程。通過職業健康安全制度、規程的逐條完善與健全,使大量危險源風險得以預防和控制,并為實施運行奠定良好基礎。
2、 對辨識、評價出的重大及以上危險源風險進行控制措施策劃時,要針對風險的具體情況和法規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職業健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