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安全管理學角度,本質安全是安全管理理念的轉變,表現為對事故由被動接受到積極事先預防,以實現從源頭杜絕事故,保護人類自身安全。過去人們普遍認為,高危險行業發生事故是必然的,不發生事故是偶然的。而本質安全理論則認為,如果我們在工作中處處按照標準和規程作業,可以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甚至實現零事故;發生事故是偶然的,不發生事故是必然的。
本 章 小 結
1.明確了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法律性依據
2.調整了壓力容器的總體適用范圍
3.增加了壓力容器信息管理方面的規定
4.界定了壓力容器類別劃分新方法
5.為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開通渠道,簡化程序
6.指出了新容規的引用規范標準
2.    材    料
2.1 規定了壓力容器用材的要求
(1)力學性能:應包括σb 抗拉強度,σs屈服極限(強度),σs蠕變強度,
σd持久強度
            化學性能:C、Mn、Si、S、P、Cr、Mo、V、Cu、Ni,Ti;
            腐蝕性能:抵抗外界介質的化學侵蝕能力,一般包括耐腐蝕性、抗氧化性;
            物理性能:延伸率、斷面收縮率(A%或δi);沖擊功αk(J)或KV2(J);E彈性模量;HB硬度;
            工藝性能:可鍛性、可鑄性、可焊性、可加工性。(沖壓、擠壓、冷鍛)、(優質焊接接頭)、(壓力加工、切削加工);
(2)標志和標識:各類材料按相關技術標準規定執行。
(3)材料質量證明書:(由制造單位負責)
        標志:鋼印、壓力容器使用材料標志、制造許可標志;
        內容:提供質保書原件、內容符合要求、加蓋制造單位質量檢驗章;
                化學成分、物理性能、交貨狀態、爐批、沖擊韌性、標準使用應正確。
若質量證明書由中間商處供應的,要求每張鋼板出具質量證明書,元件或加蓋供應單位的檢驗公章外,還應有中間商單位經辦人蓋章。
(4)制造單位對質量證明書一致性、真實性負責;
(5)關于專用鋼板廠:應取得型式試驗證書(報告)、特種設備(專用鋼板)制造許可證;
2.2 熔煉方法
壓力容器用鋼應符合:
    (1)受壓元件應采用鎮靜鋼< 氧氣轉爐或電爐冶煉> ;
    (2)σb≥540Mpa的低合金鋼板(如16MnR)和奧氏體-碳素體不銹鋼板或用于設計溫度在-20℃以下的低碳鋼板、低碳鋼鍛件,還應采用爐外精煉工藝;
2.3 化學成分
根據鋼材使用品種、抗拉強度、使用溫度情況,對鋼材的含C、S、P有不同的要求,其主要目的要保證可焊性,防止材料出現冷裂和熱裂的不利影響。
碳素鋼、低合金鋼:C、P、S含量也有嚴格的控制;
碳素鋼、低合金鋼(鋼板、鋼管、鋼鍛件)化學成分中要關注S、P含量、常規化學元素的含量,也要控制非常規元素的摻入。
C、M、Si、S、P  ; Cr、Ni、Cu、V、Mo.
2.4 力學性能
1)沖擊功:KV2(J)焦耳,是對金屬強度與裂性的綜合反映  αK值
2)斷后伸長率:A% 采用標準:GB/T17600.1;GB/T17600.2;
3)金屬材料及其焊接接頭的沖擊韌性檢測要求;
①沖擊試件缺口加工手段與缺口檢驗要求,GB/T12778-1991《金屬夏比沖擊缺口測定方法》;
②沖擊試驗工藝方法應當符合GB/T229-1994(ISO148-1983)《金屬夏比缺口沖擊試驗方法》
表2-1  碳素鋼和低合金鋼(鋼板、鋼管和鋼鍛件)沖擊功(注2-1)
鋼材標準抗拉強度下限值  Rm(MPa)
3個標準試樣沖擊功平均值    KV2(J)
≤450
≥20
>450~510
≥24
>510~570
≥31
>570~630
≥34
>630~690
≥38
注2-1:(1)試樣取樣部位和方法應當符合相應鋼材標準的規定;
(2)沖擊試驗每組取3個標準試樣(寬度為10mm)。允許1個試樣的沖擊功數值低于表列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