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站鍋爐上虞生產許可證的細則頒發;湖北黃州申報水平循環類機械式停車設備認證細則
耐壓試驗的壓力應當符合設計圖樣要求,并且不小于下式計算值:
T
式中:
p-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或者壓力容器銘牌上規定的最大允許工作壓力(對在用壓力容器為工作壓力),MPa;
pT-耐壓試驗壓力,MPa;當設計考慮液體靜壓力時,應當加上液體靜壓力。
η-耐壓試驗壓力系數,按表4-1選用;
[σ]-試驗溫度下材料的許用應力(或者設計應力強度),MPa;
[σ]t-設計溫度下材料的許用應力(或者設計應力強度),MPa。
壓力容器各元件(圓筒、封頭、接管、法蘭等)所用材料不同時,計算耐壓試驗壓力應當取各元件材料[σ]/[σ]t比值中最小者。
表4-1 耐壓試驗的壓力系數η
壓力容器的材料
壓力系數
液(水)壓
氣壓、氣液組合
鋼和有色金屬
1.25
1.10
鑄鐵
2.00
——
       
4.7.3  耐壓試驗時容器強度校核
耐壓試驗時,如果采用高于本規程規定的耐壓試驗壓力時,應當按照引用標準的規定對殼體進行強度校核。
        4.7.4~4.7.5液壓試驗過程質量要求:即液壓試驗工藝要求與安全要求分述如下:
4.7.4  耐壓試驗前的準備工作
(1)耐壓試驗前,壓力容器各連接部位的緊固螺栓,應當裝配齊全,緊固妥當;
(2)試驗用壓力表應當符合本規程第8章的有關規定,并且至少采用兩個量程相同并且經過校驗的壓力表,試驗用壓力表應當安裝在被試驗壓力容器頂部便于觀察的位置;
(3)耐壓試驗時,壓力容器上焊接的臨時受壓元件,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保證其強度和安全性;
(4)耐壓試驗場地應當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并且經過單位技術負責人和安全部門檢查認可。
4.7.5  耐壓試驗通用要求
(1)保壓期間不得采用連續加壓來維持試驗壓力不變,耐壓試驗過程中不得帶壓緊固螺栓或者向受壓元件施加外力;
(2)耐壓試驗過程中,不得進行與試驗無關的工作,無關人員不得在試驗現場停留;
(3)壓力容器進行耐壓試驗時,監檢人員應當到現場進行監督檢驗;
(4)耐壓試驗后,由于焊接接頭或者接管泄漏而進行返修的,或者返修深度大于1/2厚度的壓力容器,應當重新進行耐壓試驗。
4.7.6  液壓試驗
4.7.6.1  液壓試驗要求
壓力容器液壓試驗的要求如下:
(1)凡在試驗時,不會導致發生危險的液體,在低于其沸點的溫度下,都可用作液壓試驗介質。當采用可燃性液體進行液壓試驗時,試驗溫度應當低于可燃性液體的閃點,試驗場地附近不得有火源順杰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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