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到商標局備案。申請所須提交的材料: 1、《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表》一份(由許可方填寫)。2、經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共同簽訂的許可合同原件一份。3、許可方如是公司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如是個人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委托代理組織代理的需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一份(許可方填寫)。 填表須知:1、使用的期限應當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之內,需要繼續使用的可在商標續展注冊后,續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2、使用的商標,必須是注冊商標原樣,不得改變。3、使用商標的商品應在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