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專利申請人可以是該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或其所屬單位,也可以是該發明創造的合法受讓人或合法權利繼承人,或者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共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授予專利權的條件:授予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國內公開使用的不相同或相近似,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審批程序: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審批包括受理、初審以及授權三個階段。保護期限從申請日起算:發明專利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為10年。年費——在專利權獲得后的專利保護期限內,為維持專利權有效,專利權人有按專利年度繳納年費的義務。專利權人在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本年度年費和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