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請人應向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直接將各項文件寄送或直接遞交商標局,也可通過代理機構來辦理 。直接申請的文件包括:填寫好的中國國際注冊申請書一份(見附件三),申請書一定要加蓋公章、國內商標注冊證(或初步審定公告)復印件一份、通過代理機構遞交申請的,應附上代理委托書、商標圖樣兩張,若是彩色商標,需彩色商標圖樣兩張。申請書應按要求填寫(見附件四),字跡應清晰易于辯認。 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文件后,即登記申請日期,編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發送收費通知單。申請人接到收費通知單后,應盡快按數額繳納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數的匯款后,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若兩個月后商標局仍未收到匯款,便會將此申請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還申請人,不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這里應提醒申請人注意,國際局如在商標局收到國際注冊申請之日起,兩個月之內收到商標局遞交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國際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該商標的國際注冊日期;如國際局在兩個月之后收到該申請,國際局則將國際局收到該申請的日期作為收文日期和國際注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