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合并、分離或兼并應當及時辦理轉讓注冊商標的手續。 如果企業已經注銷,其商標所有權自然消失,不能再辦理商標轉讓手續。 商標轉讓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必須一并辦理轉讓。 申請轉讓注冊商標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并由受讓人辦理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 商標局核準轉讓申請后,發給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相應的轉讓通知單和轉讓證明通知單。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商標代理委托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蓋有受讓人章戳的委托書。大陸以外地區的受讓人要在中國申請商標轉讓的,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進行。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委托代理機構申請商標轉讓的,由代理機構制作后,并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蓋章或簽署。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協會及其他團體組織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受讓人是大陸地區以外的,不需要此類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