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L1簽證到綠卡
跨國公司經理自申請L-1簽證起,到一年后申請綠卡,已經成為企業人士移民美國的捷徑,比之于百萬美元投資移民,在美國設立公司,既不需要百萬美元的投資,又不需要雇傭十個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也沒有兩年臨時綠卡的限制。所以,雖然百萬美元投資移民引人注目卻少人問津,而跨國公司移民卻人人趨之若鶩。根據美國移民局1996年公布的數字,在1994年財政年度(1994年9月-1995年9月),申請百萬投資移民批準的個案僅為444人(包括申請人的家屬),而同年以跨國公司經理申請移民的人數,則為13,000人。移民局尚未公布1995財政年度的申請人數,但可以肯定的是,以跨國公司經理申請L-1及其后移民的人數會大大增加。
一.簽證的申請條件
1. 必須在國內有公司,公司必須是正常運行的,一般注冊時間不低于兩年、沒有行業的限制;
2. 申請人在中國公司任職一年以上、必須是公司管理層的員工;
3. 以中國公司的名義到美國注冊分公司,派遣公司員工到分公司管理業務。
注:針對于國內沒有公司的申請人,只要他是管理人員,學歷為大專以上,均可在我集團旗下多個公司作為其后盾聘用他為公司作為高管人員并進行培訓指導后以L1簽證派遣到美國。
二.辦理流程
1.填寫評估表格,評估申請人L1簽證可行性
2.簽定辦理合同
3.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4.國外注冊公司提出L1申請
5.收到面簽通知
6.公司對申請人進行面簽前培訓
7.大使館面簽
8.體檢下發L1簽證
9.公司正常運營一年后,在向移民局提交EB1(C)移民簽證。
10.成功拿到移民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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