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刑事律師 電話;13423001218
首先,您應向辦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初步了解一下情況, 確定是否被抓,如果可能,了解一下可能親人被抓涉因什么犯罪事實和違法事實,事情是否嚴重。
其次,犯人家屬有知情權,犯人家屬有權向公安部門了解親人被抓的原因和羈押的場所。按照法律規定,傳喚、拘傳不能超過12小時,不得以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羈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拘留人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如果家屬確定親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確知羈押的場所,但是非常擔心親人在看守所生活的狀態,擔心親人是否被刑訊逼供,是否被同住的犯人欺負等,那么家屬唯一的辦法只有聘請律師去看守所會見犯人。因為,刑事訴訟法有明確規定,在偵查階段,只有律師才能會見犯人,了解犯人所涉及的罪名為犯人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為保障偵查的順利進行,家屬在法院判決之前是不能探望犯人的。
其實早一點聘請律師去看守所會見犯人,對犯人來說可以緩解緊張絕望的情緒,增強自我保護的法律意識,對家屬來說可以更早的了解事情的真實情況,以便于為維護犯人的合法權益做好各方面的準備。
資深律師熊偉,男,47歲,廣東中山大學法律本科,東莞戶籍,,倡導“誠信高效”,具備十余年的刑辯經歷,充分利用精通刑事法律、熟悉司法機關內部辦案流程的優勢,專攻重、特大刑事案件,成功辦理較多不逮捕、不予起訴、免于刑事處罰、取保候審、無罪釋放、緩刑、死刑改判等疑難、復雜刑案,最大限度的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全國咨詢電話:18926865370
13423001218 QQ183762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