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單位經自評認為具備本規則第二章規定條件的,應持以下申請材料,報送《目錄》中規定的受理制造許可申請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機構):
(一)申請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二)《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
(三)申請單位的質量手冊。
申請單位向受理機構提出制造許可申請前,應將申請材料提交本單位所在地上述受理機構的下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確認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由該機構簽署意見后,上報受理機構。確認申請材料的安全監察機構不得組織對申請單位的初審。
進口特種設備的申請單位為制造工廠或符合《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第十條規定的代理商。
制造許可方式為產品型式試驗的,獲得型式試驗合格報告的申請單位,即可匯總《申請書》和型式試驗報告報送給受理機構。
首次申請制造許可時,如型式試驗的整機性能試驗必須在使用現場安裝后進行,申請單位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型式試驗機構確認,設備安裝地的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同意后,方可由取得相應資格的安裝單位,在使用現場安裝1臺型式試驗所需樣品。型件評審:
1.簽署了受理申請意見的《申請書》;
2.申請單位的質量手冊;
3.型式試驗合格報告。
評審機構應向申請單位及時提供《評審記錄》和評審指南。申請單位可在自我評定合格后,與評審機構協商確定現場評審時間,并必須將現場評審時間通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可以指派1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到場,現場監督評審工作質量。
(二)現場評審由評審機構組成評審組進行規定的填報方式執行。 第十五條 負責受理的機關對制造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在收到申請資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予以受理。申請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完成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負責受理的機關應當當場予以受理,并且出具《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對資料不全的,出具《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 對不符合以下受理條件的,出具《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申請不予理受理決定書》: (一)申請資料不能達到第二章電梯維修許可證
第十三條 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程序包括申請、受理、產品試制、型式試驗、鑒定評審、審批、發證。 第十四條 制造許可申請采取網上填報方式。申請單位應當登陸國家質檢總局網站,填寫《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申請書》,并且附以下掃描資料(PDF或者JPG格式)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中的申請許可類別表(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二)工商營業執照;(三)組織結構代碼證書;(四)特種設備質量保證體系目錄(也可以為其他電子文本)。因特殊情況,無法實施網上申請的而以紙質文件方式進行申請的,應當提交《申請書》(原文、一式三份)、工商營業執照和組織結構代碼證書(復印件)和特種
聯系人:郝芹
手機:13851787257
電話:025-66639806
傳真:025-66639971
QQ: 2323174057
郵箱;[email protected] (主負責華東地區)
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樓區中央路417號先鋒廣場1033室
公司地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中商廣場B棟1607室
http://www.tsjbg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