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常壓鍋爐制造許可證
C級鍋爐制造許可證條件
(一) 一般要求
1、 凡早請C級鍋爐制造許可證的企業,申請時應持有D級鍋爐制造許可證,且應有五年以上連續的D級鍋爐生產歷史。
2、 提出申請的企業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 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無設計、制造質量的重大中故。
4、 近三年鍋爐產品平均產量不低于400蒸噸。
5、 企業經批準試制過C級鍋爐產品。
(二) 廠房和技術設施
1、 企業廠區布局合理,鍋爐生產廠房條件較好,且具有一定的規模,滿足C級鍋爐產品和文明生產的需要。
2、 鍋爐生產廠區面積不應小于30000平方米,生產鍋爐的廠房面積不應小于8000平方米,其中生產鍋爐的主廠房面積不小于3500平方米。
3、 管材、半成品的存放應有防雨、防潮措放的庫房。
4、 焊材一級庫就在有保證溫、濕度的措施,焊材二級庫具有完好的焊材烘干和保溫設備。
5、 應有獨立的滿足防護和產品需要的控傷室,其中曝光室面積不小于60平平方米。暗室應有保證底片質量的基本條件。
6、 車間的工藝流程布局合理,主車間最在起吊能力不小于20噸。
7、 應有與產品相適應的焊接試驗室。
8、 企業應具有新產品的設計開發通用力并盡量采用計算機畏助設計。
(三) 質量保證及技術文件
1、 應有鍋爐制造的有關規程、規定和標準以及與產品相適應、滿足現行鍋爐規程要求的質量保證體系并正常運轉,產品質量穩定。
2、 質保責任工程師應由工程師以上持技術職稱的廠級領導擔任,各責任工程師應由熟悉本崗位業務的工程師以上技術人員擔任。
3、 焊接工藝評定應能滿足現有生產產品的要求,具有與產品相適應且符合規程、標準要求的焊接工藝、脹接工藝和無損控傷工藝。
4、 有完整、統一、正確的生產用圖樣和技術文件。
(四) 技術力量
1、 工程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應不小于10%,且不少于40名:其中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人員應不少于20名,高級工程式師應不少于5名。
2、 技術部門應有大專以上鍋爐專業畢業人員不少于8名,其中工程師以上人員不少于5名,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名。
3、 技術部門應有大專以上灶接專業畢業人員不少于5名,其中工程師以上人員不少于2名。
4、 技術部門應有專職標準管理人員。
5、 技術部門應有大專以上金屬材料專業畢業、助工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名。
6、 持證焊工焊接項目滿足產品生產要求,持證焊工人數一般不少于30名,其中自動埋弧焊工不少于6名。
7、 Ⅲ級躬一控傷人員不少于1名,Ⅱ級無損檢測人員中射線控佃人員應不少于6名,超聲控傷人員不少于2人項。
(五) 生產和檢測設備
1、 應有與產品相適應的沖壓設備或有保證質量追蹤的協作關系。
2、 具有卷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