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型調車音響緊急制動閥
  緊急制動手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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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制動閥的作用是迫使行駛中的列車采取緊急制動。使用緊急制動閥可避免突發事件引起的行車事故。鐵路行車部門規定,列車行駛中,在一般情況下只有列車長、乘警、檢車乘務員等才有權使用緊急制動閥,旅客隨意拉閥的后果是不堪設想的。 在某些特殊條件下使用緊急制動手柄可能引發列車沖突或顛覆等事故(如在大長坡道上,或列車在圓曲線上時),故緊急制動手柄都會標明:“危險勿動”!
為了保證使閥安全,即使是運轉車長或其它列車乘務人員也必須懂得使用方法。使用緊急制動閥時不必先扯斷鉛封,要立即將緊急制動閥的手把拉向全開位置,一鼓作氣,不得中途停頓和關閉。確認是否“全開”,要看壓力表指針是否很快降到“零公斤”而且不再上升。當遇到彈簧手把時。在列車完全停車前,不得松手。因為有的彈簧手把一松手就會自動復位,使列車制動后重新緩解,達不到緊急停車的目的。如果列車正運行在長大下坡道上,必須先看壓力表,如壓力表指針已由定壓下降100kPa時,不得再使用緊急制動閥(遇有折角塞門關閉時除外)。因為這時使閥不但起不到緊急停車的作用,有時還會使列車制動失控,造成更危險的局面。 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使用緊急制動閥,停車后,運轉車長應將列車運行中發生的問題及使用緊急制動閥的情況及時報告列車調度員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