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合格。 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區﹑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核驗,出具是否合格的書面證明,如果驗收合格,還須說明質量等級,如合格﹑優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屬的樓(幢)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是由市或區住宅發展局頒發。未取得許可證的房屋,不允許交付,公安戶籍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入戶手續。 3、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俗稱“大產證”。 實際上,只要取得“大產證”,就必須具備一﹑二所列條件。未取得“大產證”的,開發商不能辦#理#交房手續,開發商向買方預先交付房屋(一般以交鑰匙為標志)的,買方應拒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