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購房人收房如何避免糾紛? 1、買房人的收樓,繳納維修基金與入住無關 一般來說,只有小區辦才有權力代收維修基金。其他人如果不能出示蘇州市國土和房屋管理局的書面委托,則沒有代收的權力,自稱“代收”是一種詐騙行為。 2、入住時沒交管理費,開發商不給鑰匙怎么辦 實踐中,開發商將商品房的鑰匙交給物業管理公司,讓購房人從物業管理公司領取房屋鑰匙,而物業管理公司往往把購房人是否交納物業管理費作為領取房屋鑰匙的前提,由此也產生了大量糾紛。 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依據合同向開發商支付了房價款,開發商應按合同的約定向購房人交付商品房(即交付房屋鑰匙)。從法律關系來說,物業管理公司只是開發商的代理人,購房人只要不存在合同中約定的開發商可拒絕交付房屋的情形,物業管理公司就不能拒絕向購房人交付房屋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