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購房人收房的程序有哪些 (一)開發商發出收房通知。其中包括接房時間、需交納的費用、未按時收房的處理等。通知的形式有電話、傳真、信件等。 (二)驗房。購房者對房屋進行驗收,檢查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向開發商提出,開發商進行修理后購房者應再次驗房。 (三)購房者交納有關費用。如房屋價款結算、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等。 (四)購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驗收合格后,開發商將鑰匙交給購房者。鑰匙的交付一般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標志。除了所有權以管理機關過戶手續的時間為準外,房屋的一切權利都從鑰匙交付時由購房者來行使了。當然,風險也從此時由購房者來承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