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規中,豁免注冊的物質有:1. 1噸/年/人的物質2. 放射性物質3. 海關監管下的不做任何處理或加工的:(1)為再出口而暫存,或保稅區或保稅倉庫中的;或(2)過境的4. 非分離中間體5. 運輸危險物質的運輸工具6. 廢棄物7. 成員國因國防之因而豁免的8. 醫藥或獸藥9. 食品或飼料中的添加劑、食品調味劑和動物營養劑10. 附件 IV中的物質(已知風險很低)11. 附件V中的物質12. 再次進口已注冊的物質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質13. 已注冊的物質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質再次加工時(recovery process)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應商中未注冊的含量[重量比]≥2%且總量≥1噸/年的以單體單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單體或其他物質除外)15. 僅用于產品或研發的化學物質(PPORD)(5+5/10年)16. 只用于植保產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輔料(co-formulants)(視為已注冊)17. 只用于生物殺滅劑中的活性成分(視為已注冊)18. 根據79/831/EEC指令,已做過新化學物質申報的物質(視為已注冊)
(評估產品所含每種化學物質的安全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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