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開始我國與歐盟國家施行了雙方監控協議,此協議只有一年時間,現在已經跨入了2009年,我國跟歐盟國家施行了新的政策,自2008年12月25日商務部下了公告,2008年雙方監控需要辦的歐盟紡織品許可證已經取消,2009年1月1日起只需申領歐盟紡織品產地證,2008年原實行監控類別(4、5、6、7、20、26、31、115類)需要歐盟紡織品出口許可證現在也只需申領產地證,這些產地證跟以往許可證一樣,可以報關之前辦理,或者貨物提前出口再辦理,一些公司自己不能辦理的,本公司可以代理申領,方便快捷,費用也不高,歡迎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