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人:郝芹
手機:13851787257
電話:025-66639806
傳真:025-66639971
qq::2323174057
郵箱;[email protected]
(主負責華東地區)
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樓區中央路417號先鋒廣場1033室
(主負責華中、華南地區)
公司地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中商廣場B棟1607室
獲得申請受理的制造企業,應按照批準范圍試制相應級別的典型產品,以備審查。試制產品圖紙應有具有壓力容器設計許可資質的單位設計。
產品試制前,申請單位應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申請對其試制產品進行監督檢驗,并由省局授權的檢驗機構按《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規則》實施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
5.2 試制產品范圍、數量的要求
試制產品應滿足“《評審細則》附件A特種設備許可試制產品(試安裝、改造、維修設備)數量”的要求。
《特種設備鑒定評審通知函》,同時抄報許可實施機關及其下一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6.1.7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實施鑒定評審,需由提出變更一方提供書面說明,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后,更改評審計劃并再次通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6.1.8 鑒定評審工作時間
鑒定評審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日。
6.2 現場鑒定評審
6.2.1 鑒定評審的現場評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