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安裝前,須將鍋爐平面布置圖及標明與有關建筑距離的圖紙,送交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查同意。否則,不準施工。
第九條 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單位,必須向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登記,取得使用證,才能將設備投入運行。使用單位應根據設備的數量和對安全性能的要求,設置專門機構或專職技術人員,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單位,必須對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司爐工必須經過考試,取得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合格證,才準獨立操作。
第一條 鍋爐、壓力容器是生產和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為了確保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運行,保障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所有承壓鍋爐和壓力為一個表壓以上的各種壓力容器。這些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的單位,都必須執行本條例。
聯系人:郝芹 手機:13851787257 電話:025-66639806 傳真:025-66639971 qq::2323174057 郵箱;[email protected] (主負責華東地區) 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樓區中央路417號先鋒廣場1033室 公司地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中商廣場B棟1607室 http://www.tsjbg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