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P指令是為了貫徹1997年歐盟簽署的《阿姆斯特丹條約》中第6條和第95條,“環保要求必須納入歐盟政策中,以特別關注可持續發展,并保證適用可行的環保標識要求的產品在歐盟內部的自由流動。”同時,EuP指令所借鑒的理念還有考慮產品整個生命周期對環境影響的“完整產品政策”,以減少能源需求并提高能效。
EuP指令和其他歐盟指令一樣,首先要求的是進口商或生產商在歐盟的代表通過自我約束、自我聲明的方式,聲明符合EuP指令要求,并加貼CE標識。
歐盟出臺該指令的目的在于通過制定一個具有連貫性的綜合法律框架來規定耗能產品的環保設計要求,以便達到下述目的:確保耗能產品在歐盟范圍之內自由流通;提高這些產品的總體環境績效,并據此保護環境;保證能源供應安全并提高歐盟經濟的競爭力;維護行業和消費者的利益。歐盟認為,估計80%以上的與產品相關的環境影響因素是在產品設計階段就已確定。因此,盡早地將環境考慮因素整合到產品設計階段是提高和改進產品環保性能的最為有效的方法。
EuP指令是一個框架性指令,并不是針對具體產品要求的指令。歐盟將按照這一指令中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制定有關產品要求的指令,稱作“實施措施”。
EuP的合格評定 在實施措施涵蓋的一件EuP投放市場和/或將一件EuP投入使用之前,制造商或其授權代表應確保已經對該EuP對適用實施措施的所有相關要求的符合性進行過評定。合格評定程序將由實施措施予以規定,并留有余地供制造商在附件IV規定的內部設計控制和附件V規定的管理體系之間做出選擇。在恰當合理并與風險匹配的情況下,將在第93/465/EEC號指令所述的相關模式中對合格評定程序做出規定。
當一成員國強烈認為一件EuP可能不符合要求時,該成員國應盡快公布該EuP具體化的符合性評定,該評定可由有能力的機構進行以便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只要有這樣的機構。如果一件EuP是由按照2001年3月19日準許歐盟內的機構自愿參加環境管理與稽查項目(EMAS)的第761/2001(EC)號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法規25注冊的機構設計的,而且設計功能包括在注冊范圍內,則應推定該機構的管理體系符合本指令附件V的各項要求。
在將一件EuP投放市場或投入使用后,制造商或其授權代表應在最后制造該EuP的10年期間內保留與所進行的合格評定有關的文件和出具的合格聲明,以備各成員國的檢查。
EuP指令懲戒措施
各成員國應確定在違反依照本指令批準的國內規定的情況下適用的罰則。這些罰則應是有效的、成比例的和勸誡性的。
有充分證據顯示EuP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時候,會員國應按照情節輕重,采取包括最嚴厲,禁止在其國內市場銷售的適當措施,促使產品符合本指令要求。會員國應確保不符合相關執行措施的EuP,其制造商或其授權代表負有按照會員國所制訂要求,使相關產品符合本指令要求;如果不符合規定的狀況持續,會員國應要求該產品自行從市場中撤回。會員國相關當局在做出以上禁止或者限制決定時,除應向公眾公布外,也應通知含執委會及其他會員國在內的相關各方,并闡述理由,同時對受此決定影響的一方,告知可尋求的法律援助途徑和期限;執委會在接獲相關通知后,應即刻征詢相關各方意見,并征求外部獨立專家的技術性建議,如果執委會認為會員國的決定無合理依據,應立即通知會員國,并將意見透過歐盟的公報進行公告;如果會員國以上的決定所基于的執行措施協調性標準有缺陷,應立即依照指令第10條的規定,征詢相關委員會的意見,并依照意見,公告、維持、限制或者撤回該標準,必要時,執委會應通知相關的歐洲標準機構,并授權其修改相關的協調性標準。
EuP之“生態檔案”
EuP指令規定,每一個想要進入歐盟市場的用能產品必須提供其相應的“生態學檔案”,只有提供了這個檔案才可以貼上CE標志,然后才可以進入歐盟市場。按照EuP指令中的規定,“生態學檔案”也就是對產品在原材料獲取、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等生命周期各環節對生態的影響進行數據的搜集、統計和整理,即對產品生態數據的管理。這些影響既包括產品從環境中輸入了多少,比如采用了多少原材料,消耗了多少能源、水等,也包含向環境輸出了多少,比如排放了多少污染物。
而且,歐盟正在形成對“生態學檔案”的標準化要求。據了解,2007年10月在國際TC111電工電子產品和系統委員會年會上,已經通過了法國施耐德公司提交的“電子電氣產品環境評估預標準(IEC PAS 62545)”。這個標準也就是對用能產品“生態學檔案”的通用要求,即EuP指令中所定義的“通用生態設計要求”。按照先前RoHS指令(《關于電子電氣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發展的軌跡,這個“預標準”即將成為EuP指令中真正實施時的“標準”。
一旦歐盟各成員國將EuP都轉化成各自的法律,那么準備進入歐盟市場的中國制造商必須提供每個用能產品的“生態檔案”,而且這個檔案內容必須符合IEC PAS 62545標準。
雖然IEC PAS 62545標準的真正內容還沒有傳遞過來,但對于中國本土制造商來說,僅僅提供用能產品的“生態學檔案”已是相當困難,因為他們并不掌握這些生態數據,比如原材料中某一個化學成分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而原材料中包含的化學成分非常多,同時還不只是對原材料的生態影響,它還包括生產、運輸、銷售、回收等全部環節對環境影響的數據統計,這是一個龐大的工程。
就目前階段來看,EuP指令的要求僅僅是一個總體框架要求,沒有針對某類產品的具體的實施措施正式對外發布,也沒有告訴企業具體應該如何做到符合,所以這個階段給企業應對帶來很多困惑和困難。
EuP指令的范圍
凡是符合以下條件,屬于范圍內的EuP,應該遵守本指令指定的執